2006年1月5日,星期四(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七版:前沿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广东首次允许死囚刑前见家属
法官认为,此举是司法实践中一项人性化措施
  “感谢法院,没想到还能和家人见面,非常感谢……”这是被关押在广东佛山顺德区第一看守所的死刑犯周某临刑前见到家人的感言。据了解,这是广东第一个被允许在执行死刑前会见家属的死囚。
    去年12月29日下午4时,顺德区第一看守所,身负命案、被判处死刑的故意伤害犯周某见到了家人。在和家人的倾谈中,他一边悔罪,一边请哥哥好好照顾年过七旬的老母亲,并让他们引以为戒,以了却最后的心愿。在和家人告别的时候,他再次向法官们表示感谢。次日,周某被执行死刑。刑前,周某的情绪一直很平静。
    据悉,从去年年底开始,佛山中级法院对所有提出“临刑会见”申请的死刑犯给予批准和安排。这一法律规定将从今年起在佛山得到全面落实。
    在法院工作了10年的周劲法官认为,“死刑犯在临刑前想见自己的父母、妻儿,交待后事,是他们也是其亲属感情上的需要,是最基本的人性诉求。临刑会见,虽然受益的群体不是很大,但这是司法实践中一项人性化的措施。”